城市民宿未来发展之路何去何从?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8-10-11 10:40:44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全面推进,以及全域旅游概念的提出,人们对旅游住宿方面的要求也发生转变,不再满足于住在酒店,而是钟情于“民宿”。

  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全面推进,以及全域旅游概念的提出,人们对旅游住宿方面的要求也发生转变,不再满足于住在酒店,而是钟情于“民宿”。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当中,“城市民宿”不同于乡村民宿,它与早已饱受人口密集困扰的城市常住居民存在天然矛盾冲突,虽然它在强烈的市场驱动下“野蛮生长”,但它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民宿”频频引发“民诉”,这个矛盾如何破解,城市民宿未来之路何去何从?


  2017年8月21日,原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被明确定义为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一些地方法规直接将旅游民宿的地域范围界定为乡村,或者将旅游民宿的房屋范围界定在“农村的宅基地建筑”。例如2016年颁布的《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就将民宿的开设区域限定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2016年7月26日,上海浦东新区印发《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将“民宿”限定为“农村依法建设的宅基地住宅”。


城市民宿


  而反观我国的城市民宿,很多开在居民住宅小区,与之前的“日租房”“短租房”概念接近。现在由于资本的广泛介入,形成了很多大型中介性质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一种共享经济模式,虽然也称为“民宿”,但它与原国家旅游局界定的旅游民宿概念并不相同。城市民宿不再局限于民宿主人的小型住宿设施,而是逐渐演化成租用他人房屋开办民宿的一种商业模式,被一些反对者斥之为“伪民宿”。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都存在这样一种“民宿”,一些设计师租下他人房屋之后进行装饰设计,并用于出租经营,这些设计师被称为“民宿主人”,但是他们的经营方式实际上处于一种不被政府认可的灰色状态,一旦被查就只能清退房客,停止运营。据了解,目前厦门市思明区已经出台法规禁止这种城市民宿,2017年印发的《厦门市思明区关于厦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含商品房、安置房)不得用于开办民宿。


  在小区门口拦截民宿租客,在小区门口竖起牌子“禁止民宿非法经营”,组织业主联合起来起诉驱逐民宿……这种拉锯战在城市民宿经营者、消费者与小区利益受损者之间不断展开。据了解,成都某社区的11个小区中,近3年拥进了300多家民宿,社区居委会几乎每天都要面对民宿扰民纠纷,一天最高多达六七起。


城市民宿


  这种纠纷主要是社区居民与民宿经营者、民宿租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滴滴打车模式类似,作为共享经济的一部分,民宿在一些旅游热门城市的居民楼里迅猛增长。但是与此同时,游客的旅游需求与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发生了冲突。具体利益冲突有:小区民宿房客太多,导致小区基础设施损耗厉害,如电梯故障频发;部分民宿房客生活作息不规律,一些素质较低的还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小区业主休息和居住质量;租客属于短暂性居住,对于小区居民来说,一群陌生人在小区进进出出,会缺少安全感等等。


  因为这些冲突,这些开在住宅小区的民宿被小区常住居民称为“黑旅馆”。在一些小区还发生了业主投票驱逐民宿、业主与物业公司阻止民宿租客进入小区、物业公司与民宿经营者大打出手等对抗事件。


  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法律法规,在住宅小区开办民宿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些分散的房屋是不能取得消防许可证的,因此也不可能得到公安部门的旅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另外,物权法也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些正处于“灰色地带”的城市民宿?


城市民宿


  由于城市民宿目前存在的无照经营、小区纠纷等问题,社会上出现了要求予以取缔的声音。但同时,一些专家提出,城市民宿这种商业模式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潮流,至于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加强引导规范予以解决。


  城市民宿这种商业模式的出现,符合一些城市房屋空置率较高,而酒店住宿价格偏高的市场形势。在成都等一些城市,这种模式已经形成了很大的规模,还成立了相关行业协会。城市民宿作为一种共享经济,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至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从调整相关政策,加强引导规范着手来予以解决。在住宅小区开办民宿应该探索民宿经营者与小区常住居民的共赢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城市民宿与常住居民的和睦共处。


  真正的民宿应该有两个基本要素,一个是利用自有住房或者有合法使用权住房的空置房间开办,另一个是民宿主人应该提供带有主人文化特质的个性化服务。现在很多把二房东出租的短租房也称为民宿,其实是混淆概念。去年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民宿纳入住宿业的管理范畴,说明政策导向是逐步将民宿向正规化、合法化方向引导。


  对于城市民宿,还需要政府制定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设置合理的进入门槛,引导其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另外,民宿行业除了要取得政府的政策许可,还需要取得小区居民的同意,这样民宿才能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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